从9月1日起,市区居民到所在社区的卫生服务机构看病,都会收到一张特殊的药价明细单,上面分别标有所用药品的原售价以及降价后的价格,让居民明明白白看病,真真切切享实惠。
昨天上午,记者从绍兴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上获悉,市区12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成为市区首批试点单位,接受新的政府补偿机制改革。自此,社区医院“以药养医”的格局将得以改变,鼓励更多市民“小病不出社区”,进一步优化我市医疗资源配置。省卫生厅副厅长王国敬,副市长丁晓燕参加会议。
据悉,此次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将在市区(包括越城区、浙江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各镇(街道)、社区12家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辖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先行试点实施。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作为省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试点地区,改革试点工作将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先行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经费补助机制改革。其内容包括:市区范围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用药全面降价销售;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基本医疗工作绩效考评,并根据考评情况增加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政经费补助。在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再作进一步完善,实行完全型“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
从下个月起,对列入基本医疗用药目录的药品将实行统一定价销售。改革实施之初,为保障药品降价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市、区两级财政将以财政专项补助形式,根据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绩效考核情况进行补助。从明年开始,这笔补偿资金将被直接纳入财政预算。
在今年补偿机制改革中,市财政将投入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善基础设施和设备等的资金缺口。
此外,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医疗工作经费和职工社会保障经费也将列入财政补助范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工社会保障经费补助指:按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在编职工数,由单位缴纳的养老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由市、区政府财政全额补助。
对于基本医疗工作补助,补助金额今年依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每人次10元的基本补助标准和实际执行月份累计工作量计算应补助额。明年起,将根据上年实际减少药品差价收入及平均增长率测算补助基数,纳入财政预算,并按基本医疗工作量及医疗质量、医疗费用控制情况和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考评情况下拨补助经费。换言之,今后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医疗质量,将直接决定补助金额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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