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8日召开的诸暨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实施工作会议上,又出台了一项新的惠民政策。即从明年1月起,诸暨年满70周岁无任何社会保障的城乡老年居民,可按年龄段每月领取相应的老年居民生活补贴。目前诸暨有6万多名老人将享受到此项惠民措施,为此诸暨市政府拿出了4000多万元的财政资金。
申领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的对象是具有诸暨市户籍10年及以上(户籍有间断的,可累加计算),且申请生活补贴时向前推算须连续满5年,年满70周岁无任何社会养老保障的城乡居民。2008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年龄的人员,从2009年1月起享受待遇;2009年1月1日后达到规定年龄的人员,从达到规定年龄的次月起享受待遇,70周岁至89周岁非农户籍每人每月70元,农村户籍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同时,申领补贴的程序也简便公正,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要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向所在行政村或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即可。而行政村或社区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初审、公示,并在公示后无异议后上报镇乡(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复审。复审汇总后再交由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准,核准最终获得通过的申请人则可从次月起领取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由镇乡(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发放银行存折,每月20日为生活补贴发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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