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上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补选史济锡为绍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新昌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补选钱建民、何加顺为绍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越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选赵国苗、徐亚萍为绍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绍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确认史济锡、钱建民、何加顺、赵国苗、徐亚萍的代表资格有效。
自2005年3月29日以来,绍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减少7名,其中病故1名,调离本行政区域3名,辞去代表职务3名。依法补选史济锡等5名代表后,绍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26名。
特此公告
绍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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